商家食品饮料类目资质标准
基础资质 | 资质要求说明 |
营业执照 | 1、暂不接受个体工商户性质企业入驻,非中国大陆企业入驻请选择入驻美山村全球购站 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需确保未在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且所售商品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 |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1、提供身份证正反面 2、身份证有效期大于60天 |
开户行许可证 | 银行开户名需与营业执照一致 |
一般纳税人资格证 | 1、如是一般纳税人需提供此证件 注:也可以为税务局开具的一般纳税人证明或税务局网站查询截图或近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需加盖入驻公司水墨红章(实章) |
店铺信息 | |
店铺类型说明 | 场景化店 |
厂商直营旗舰店: 即品牌权利人开设旗舰店: 需提供由国家商标总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或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若办理过变更、转让、续展,请一并提供商标总局颁发的变更、转让、续展证明或受理通知书 | |
厂商授权旗舰店: 即品牌权利人授权给入驻商开设旗舰店,需提供品牌权利人给入驻商的一级旗舰店的独占性授权 | |
卖场型旗舰店: 需提供服务类商标注册证或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若售卖的产品不是自有品牌还需提供商持方对入驻商的排他授权书。 | |
若经营出售多个品牌的旗舰店(不包括卖场型旗舰店),申请的多个品牌都应属于同一商标权利人 | |
注:1)若商标权利人为自然人,则需同时提供其亲笔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商标权人为境外自然人,则需同时提供其亲笔签名的护照复印件 | |
所有提交的资质复印件需加盖入驻公司水墨红章(实章) | |
品牌资质 | 资质要求说明 |
商标注册证/商标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 1、需提供由国家商标总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R标)或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TM标),如商标处于“注册申请受理”状态(即“TM”商标)自申请日起两年内有效 2、若商标发生过转让/变更/续展,还需提供相应证明。(以商标局为准) |
销售授权书 | 1、需有完整授权链,且授权书必须授权至设立店铺的公司主体,不接受只授权店铺的授权书 2、注:1)如是个人持有的商标授权需同时上传加盖入驻商红色印泥公章的品牌权利人亲笔签字的身份证正反复印件 2)所有授权都要加盖授权方印泥公章 |
行业资质要求 | |
商品必须符合法律及行业标准的质量要求 | |
需提供入驻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注:若入驻商是生产商且经营的产品全部为入驻商生产的产品,可不提交《食品经营许可证》) | |
若商家经营国产商品 | 1、委托加工协议 1)若品牌权利人为生产方,无需提供 2)若品牌权利人非生产方,需提供品牌权利人到生产商的完整授权,若品牌权利人为自然人,可由其法人公司与生产单位进行委托加工协议 2、检测报告:提交该品牌商品近一年内有效的第三方质检机构出具的质检报告(须含有CMA认证或CNAS认证)检测报告现商品必须符合商标注册证的核定使用商品类别,检测报告内容须包含品牌名称、产品名称和生产单位名称 3、生产厂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交的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需包含经营的商品) 4、营业执照:食品生产厂商企业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副本 5、请提供一份产品清单,点击下载 |
若商家经营进口商品 | 1、报关单和出入境检验检疫证明:近一年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货物报关单以及近一年内的同批次(以合同号进行判断)商品的出入境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出入境检验检疫卫生证书,报关单上应展现对应品牌名称,及商品名称 2、委托进口协议:若报关单上的经营单位或收货单位不在授权链上,需提供委托报关授权 3、请提供一份产品清单,点击下载 注:进口食品不强制要求提供商标注册证,(旗舰店除外)若商家非报关单上的经营单位或收货单位,需提供以报关单上的经营单位或收货单位为源头的完整授权 |
注:特殊产品 | 1、若经营清真食品,生产厂商需取得《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相关证件 2、若经营食盐,需提交《食盐批发许可证》;省级食盐批发企业可跨省销售食盐,省级以下食盐批发企业可在所在省内销售食盐 |
补充:其他资质(可选) | 1.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证书适用于声称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农产品; 2. 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适用于标记农产品产地的农产品; 3. 绿色食品证书适用于声称获得绿色食品认证的食品; 4. 有机产品认证证书适用于声称获得有机食品认证的食品,有机转换证书无效(声称有机的进口食品,需要提供中国有机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机产品认证证书); 5. 如果产品质检采用有机或者绿色产品标准进行检验,无法提供有机或者绿色食品认证或有机认证,则不准宣称是有机产品 |
附则:
1.美山村开放平台商家的行为,发生在本管理标准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标准。发生在本管理标准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标准。
2.美山村可根据平台运营情况随时调整本管理标准并向商家公示。
3.商家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标准已有规定的,适用于本标准。本标准尚无规定的,美山村有权酌情处理。但美山村对商家的处理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商家在美山村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美山村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
4. 本标准于2018年7月14日修订,于2018年7月14日生效。